吴亮律师
在未持有结婚证书的情况下,通常无法提起诉讼以结束婚姻关系。因为一段合法而具有效力的婚姻关系才是启动离婚程序的必要前序条件。若双方未领取结婚证书,这很有可能意味着他们尚未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因此也就不存在离婚这一议题;此外,另一种可能性便是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已遗失,为了能够进行诉讼离婚,必须首先予以补办新的结婚证书。✫✫✫✫✫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没有结婚证想要打离婚官司可就有点难了。首先得有个合法的婚约才能谈得上离婚这回事儿。如果你们连结婚证都没有,那说明很可能压根儿就没去办过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哪来的离啥子婚?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也许那个结婚证出了什么问题,遗失或被盗之类的。这样的话,得先去民政局把它给补回来,然后才能有资格去法院打这个离婚官司。✫✫✫✫✫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解析:
没结婚证的话,通常就别想打官司离婚。因为要离个婚,最起码得有个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呐。要是你手里连结婚证都没有,可能你们压根儿就没去办过结婚登记,那还谈什么离婚?或者说,你们的结婚证丢了,那就要先把这个证给补回来,然后才能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