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解析:
关于刑法所规制的犯罪追诉时效之开始计算时间,通常情况下会以犯罪发生之日为起点进行计算;但是当犯罪行为存在连续以及持续的状态时,则需自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进行计算。此处所述之犯罪之日,通常情況下系指犯罪得以最终成立的日期。
至于追诉时效的“终点”,主要是指法律规定的不再对此类犯罪实施追诉的期限。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对相关案件展开立案侦查工作,或者在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案件之后,若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其将无法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此外,如果被害人在此期间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出控告,但上述部门却拒绝立案处理,那么同样也不会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是从犯事儿那天开始算的;如果犯罪行为是持续或连续不断的,那就得从最后一次行动结束的那一天来开始算了。什么叫犯罪之日?这个其实就是牢底坐穿的那一天。追诉时效的终结,就是说一旦过了这个期限我们就不追究别人的责任。如果有啥人在情况发生后,跑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躲着不想被调查,也不愿意上法庭受审的话,那么他/她就不用再受到刑罚的约束了。还有要是被害者能够在这个期限之内举报揭发,并且我们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也都同意去立案查证,只是最终没去办的话,那么这位犯罪嫌疑人的追诉期也是不受影响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刑法上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其实就是告诉你应该在哪儿开始数这个时效。一般的情况下,都是从犯罪那天开始算的,但要是这犯罪行为一直没断过,或者是从头到尾一直都在持续,那么就要从结束的那一天开始算。那什么叫犯罪之日其实就是你犯事儿成功的那一天。
至于这个追诉时效的终点,就是表示这事儿已经不用再追究了。你比如说,如果是有关部门已经立案调查了,或者说法院已经受理了这个案子之后,然后你却跑掉了,不想被抓或者不想接受审判的话,那就没有追诉时效的限制了。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受害人在追诉时效之内向相关部门提出控告,但是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却没有立案处理的话,那也同样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