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解析:
在夫妇签署离婚协议并约定将不动产赠与子女的情况下,此类约定在婚姻双方内部具有约束力,然而就不动产所有权变更而言,其并不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动产的设立、变动、转让以及丧失,唯有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反之,若未进行登记,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尽管如此,该项约定仍可作为未来请求办理过户手续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离婚协议中说要把房子给娃儿,可是没办过户手续的话,这个约定只是对你们夫妻俩有约束力,但不能改变房屋真正的产权人身份。不动产的权利变动,必须经过合法登记才能生效。虽然这个口头承诺不能直接让房子过户,但是它为将来追讨过户提供了证据支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你们俩闹离婚的时候可能会想着把房子留给小孩子,但是没想到要去办过户手续对?那这个约定虽然咱们在爸妈跟前说说觉得挺管用的,可是换句话说想让这房子变成真正属于小孩的财产,还得经过法律程序里的“登记”这个步骤。不然的话,这个约定可就真的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了。当然虽然没能成功过户,但是这笔账以后都是可以拿来当作要办理过户的借口的。